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我省将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平稳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特发布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考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从2015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命题卷,不再进行我省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自行命题。报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技术科目和“三校生”对口招生的考试科目仍由我省单独命题。
二、规范报名程序,严格资格审查
(一)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我省学籍,学籍证明必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才能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二)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或报名信息复核期限内,在报名点通过机读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
(三)取消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定向报考单独招生。
三、严格规范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招生
(一)全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统一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考场考试。
(二)全省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下同)统考考点设置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市下罗枫林校区),统考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2月18日。
(三)精简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设点校考高校数量,并实行网上报名。校考分别在南昌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师范学院举行,时间从2015年1月16日开始,历时一个月。
(四)体育类专业统考足球项目实行电子计时。
(五)对艺术类舞蹈学专业统考考试大纲进行微调。
对舞蹈学专业考生,取消《视唱模唱》科目的考试,相应调整分值比例。即《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专业考试成绩占比由80%调为9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理论考试成绩占比调为10%。
(六)逐步提高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从2016年起,逐步提高省外高校(含部分艺术类专业列入提前本科批的省属高校)艺术学门类专业本科(即提前本科、三本,下同)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2018年,艺术学门类专业本科录取省内外执行同一条文化控制分数线。
(七)按艺术类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有关规定,2015年起,我省对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如建筑学、广告学等)原则上要纳入文史、理工类计划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参照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执行。
四、加强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一)全省普通高考加大力度实施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监考教师交叉监考。
(二)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所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在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和高校自主招生、高职单独考试等作弊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亦无效。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外语、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中医综合、西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全省统一配备并使用标准化文具。
五、扩大平行志愿,调整录取批次
(一)提前批次军校(国防生)、武警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二)提前批次师范类、体育类相应划归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六、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对“外语一年两考”和“高考不分文理科”等项改革的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即从2017年入校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其它单项改革均与全国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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