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中享有盛誉,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我校2015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专业及计划
1.招生项目:武术、篮球、乒乓球(男、女);
2.招生专业:工商管理(本科,学制4年);
3.招生计划:拟定35人,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的数据为准,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二、招收对象
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25日至2015年3月10日,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报名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河南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原件)以特快专递寄至: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邮编:454000),并在邮件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xx项目”字样(时间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yx@hpu.edu.cn。
四、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20日(周五)上午8:00—11:30,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报到时交验材料: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考生报考项目应与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一致)、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打印报名考生运动等级相关页面材料、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二代身份证等6项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通过审验者方可进行现场采集照片,办理专项测试准考证。
3.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21日,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4.专项测试内容:
①武术
测 试 指 标 | 基本技术 | 套路技术 | |||
柔韧 | 腿法 | B级及以上难度及连接 | 自选拳术 | 自选器械 |
②篮球
测 试 指 标
| 基本技术 | 教学比赛 | ||
左右手助跑摸高 | 120秒自投自抢投篮 | 半场一对一反击变全场一对一 | 篮球理念 团队协作 个人技战术特点 |
测试 指标 | 实战能力 | 身体素质 | ||
比赛名次 | 个人技术能力 | 一分钟跳绳 | 2.5米滑步移动 |
五、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分为统考、单独考试:
1.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指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考试科目和时间见下表),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语文 | 2015年3月22日8:30—10:00 |
数学 | 2015年3月22日10:30—12:00 |
外语 | 2015年3月22日14:30—16:00 |
六、填报志愿及录取注意事项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如果考生户口所在地的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达到该省(区、市)规定的统一测试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择优确定我校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报送有关数据,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各高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报考我校无效。
4.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填报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5.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方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执行。考生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七、监督与约束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严肃查处。凡被认定为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邮 编:454000
联系电话:0391-3987229(招生办)0391-3987833、3987834(体育学院)
0391-3987041(纪委)
河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pu.edu.cn/
体育学院网页:http://tyxy.hpu.edu.cn/
九、本简章由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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