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南充。六十多年来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收项目:射击(限报10米气步枪、10米气手枪)。
招生计划:20人(射击10米气步枪15人,射击10米气手枪5人)
招生范围:全国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如考生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统一测试的,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
(三)网报成功后,考生同时还需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登陆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华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3.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最好体育运动成绩的有效证明(原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供相应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各1份(在复印件本人姓名处和比赛项目处加盖鲜章)。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学校鲜章),同等学力者还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5.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高考报名的报考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当地招生办公室鲜章)。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7.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8.如果考生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了我校招收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考生还需提供统一测试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9.报名时请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好,只能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于2015年3月3日前(以邮寄到我办时间为准)寄至我校(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潘老师收,联系电话:0817-2568273,邮编:637009),信封上请注明“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字样。
五、资格初审
1.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考生资料经审查合格者,将于2015年3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
六、现场报名确认、身体检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2015年3月20日8:00—12:00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学校对前来确认的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学校组织的专家考评组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缴纳报考费和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3.身体检查
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00-12:00
七、体育专项测试时间
1.复审合格后考生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测试时间及项目:
2015年3月21日下午2:30—6:00实弹射击(枪支自备)。
八、文化单独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我校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语文: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00
数学:2015年3月22日下午1:00—3:00
英语:2015年3月22日下午3:30—5:30
九.公示与备案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5年4月1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
十、录取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及录取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确定原则:按照我校分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
4.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
5.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及录取
1.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之一称号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经本人申请,我校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考生的确定原则:在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我校分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及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十二、附则
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简章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2568273(学校招生办)、0817-2568088(体育学院)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潘老师收。
邮政编码:637009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网址:
http://cwnuzs.good-edu.cn/defaul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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