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答:
(1)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d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计算依据。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d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d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在承包方提出工程量确认的报告后7d内,业主代表未进行核实,从第8d起,承包方可以将报告中开列的内容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并继续进行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施工。
(2)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一般来讲,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
工料单价法是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单价为直接成本单价,按现行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预算价格确定,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按现行计算方法计算。
综合单价法是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是全部费用单价,既包括直接成本,也包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等费用。二者在选择时,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价格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3)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的工程进度款:
在确定所完工程量之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
A.根据所完工程量的项目名称,配上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
B.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直接费小计;
C.按规定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
D.按规定计算主材差价或差价系数;
E.按规定计算税金;
F.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
(4)关于总包和分包付款。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只办理总包的付款事项。分包人的工程款由发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规定向总包提出分包付款数额,由总包人审查后列入“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统一向发包人办理收款手续,然后结转给分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可以由发包人指定总包人代理其付款,也可以由发包人单独办理付款,但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事先征得总包人的同意。
(5)本例的工程预付款金额=1500×20%=30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1500-300÷60%=1000万元
[案例4]答:
(1)竣工结算程序:
①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全面清点,备齐结算依据和资料。
②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内容进行核查核对。
③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和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如无误,则分别归人相应的单位工程结算书中。
④将各单位工程结算书汇总成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书。
⑤将各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
⑥编写竣工结算说明,内容主要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算内容、存在的问题、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
⑦复写、打印竣工结算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人审核签证。
(2)具体的动态结算调值公式:
P=P。×(0.15+0.35A/A。+0.23B/B。+0.12C/C。+0.08D/D。+0.07E/E。)
式中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本例P。为1200万元);
A。、B。、C。、D。、Eo——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D、E ——工程结算日期的价格指数或价格。
(3)本例的工程预付款金额=1600×15%=24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1600-240÷65%=1230.769万元
(4)承包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如下方式:
①按月结算: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②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④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案例5]答:
(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并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预付备料款:800×15%=120万元
起扣点:800-120/60%=600万元
(3)2月:工程款145万元,本月拨付工程款145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145万元
3月:工程款130万元,本月拨付工程款130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145+130=275万元
4月:工程款185万元,本月拨付工程款185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275+185=460万元
5月:工程款240万元,累计工程款4604-240=700万元,已超过起扣点,应扣回工程预付款:(700-600)×60%=60万元
本月拨付工程款240-60=180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460+180=640万元
(4)工程结算总造价为800+800×0.6×10%=848万元
甲方应付工程尾款848-640-(848×5%)-120=45.6万元
(5)维修费用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应由乙方承担。2-5万元维修费应从乙方(承包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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