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的鲍先生因一字之差错失百万。到底是什么“字”产生了这么大的后果?因合同协议系鲍先生自己起草的,所以一切只是按文本执行。鲍先生表示有苦说不出,因自己的失误,近百万元的利息就这样化为泡影。
鲍先生陷入合同纠纷一事还得从十年前说起。当年,鲍先生承包了某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并于2005年11月16日向对方缴纳100万元保证金。
后来,诸多原因导致该工程没有能够真正开工建设,该公司同意于2013年8月15日退还鲍先生保证金100万元。
关于在这期间产生的利息怎么办问题,该公司答应按月利率0.7%计算,同时约定:“如在2013年8月15日前无法归还,按2005年至2013年8月15日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