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4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12年)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

请回答第89-91题。

89.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答案】ABD

【考点】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解析】选项C错误。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90.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D.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

【答案】ABD

【考点】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解析】选项A、B、D正确。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因此,对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对内,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选项C错误。按照“一国两制”原则,特别行政区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

91.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

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B.属于国家内政

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答案】D

【考点】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解析】选项A、B、C说法成立。行政区划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属于国家内政,国际社会应予以尊重,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他国内政,包括他国的行政区划。

选项D说法不成立。国家一般以宪法和法律对行政区划制度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包括行政区划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纠纷的解决等内容。特别是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以及有关法规的授权,其他任何机关无权进行行政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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