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4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93题)

A.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部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答案」ABC

「考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

「解析」《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第33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94.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94题)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答案」ABCD

「考点」地方人大代表名额

「解析」《选举法》在2010年3月14日进行了修改,所以也是考核热点。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其中(四)是修订变化内容,但本题法条没有考核这个变化。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七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2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80万元。同年5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第95-97题。点下一页可查看 2010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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