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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16年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管、文、理、法、经、艺、医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浙江省唯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优势专业2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项目2项,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6个;现有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5个。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学校地址为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东湖校区),杭州临安市衣锦街252号(衣锦校区),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
第六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其下设考务工作组、专家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总计划225人。具体招生的科类、批次、专业(专业方向)、计划、学制如下表所示:
科类 | 批次 | 招生专业(专业方向) | 计划 | 学制 |
文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法学 | 20 | 四年 |
文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15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园林 | 3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土木工程 | 3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建筑学 | 15 | 五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林学 | 1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农林经济管理 | 1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地理信息科学 | 2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15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木材科学与工程(室内与家具设计) | 2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四年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四年 |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