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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台州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向我校提出申请,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测试组类。

  台州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9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范围及测试组类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范围

测试组类

1

汉语言文学(师范)

15

不限

A类

小学教育(师范)

60

不限

学前教育(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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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师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3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5名。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二)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四)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报名申请,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xsc.qzu.zj.cn/zs/),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①《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由中学推荐的,请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的“中学意见”栏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丽水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丽水学院

  丽水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公布,丽水学院招生计划共200人,最终入围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划线确定。一起来看看吧!

  丽水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大力促进素质教育、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强化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拓宽素质优秀考生进入我校深造的通道,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类

选考科目要求

1

小学教育(师范)

60

普通类

不限

2

学前教育(师范)

45

普通类

不限

3

民族学

15

普通类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4

生态学

12

普通类

生物 化学 物理

5

园艺

12

普通类

生物 技术 化学

6

应用化学

36

普通类

衢州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衢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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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jpg

  以上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与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方予报考和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共10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取其等第高的1门计入,下同)。

  (二)学考科目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

温州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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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51 浙江院校代码:002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高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18年学校将在浙江省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会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才能予以认可)。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按以上折算办法计分,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100分及以上者。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d艺术、体育类特长类:艺术类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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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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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

  1.jpg

  以上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3月14日。

  三、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有志于从事英语、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的师范教育工作。

  (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四、报考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向我校提出申请,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在2018年3月1日-3月14日期间,登录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sjy.tzc.edu.cn/),点击进入“三位一体报名”,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用A4纸打印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报到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3.考生本人身份证。

  五、资格审查及书面评审

丽水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丽水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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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优化我校新生选拔机制、拓宽综合素质优秀考生进入我校深造的通道,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文科共65人,理科共75人;入围人数按文、理科计划的5倍分别划线确定。

  二、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3月5日(正月二十七)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2.愿意报考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民族学、生态学、园艺六个专业中的一个或多个;

  3.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4. 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报名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丽水学院招生网(http://zsw.lsu.edu.cn)的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swyt.lsu.edu.cn),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表格可在网上填写、下载、打印);

  (二)书面材料提交: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由个人(或多人一起、或以学校为单位)用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丽水学院招生办(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与此同时在报名系统网上填写邮寄的EMS邮单号。

  所有书面材料必须在2016年3月6日之前递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为了保证安全和及时寄达,书面材料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请勿用其它快递公司寄送。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

  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如下:

  1. 盖有中学公章的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由学校推荐的,请学校在申请表的“中学意见”栏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2. 盖有所在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3. 盖有所在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材料;

  4. 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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