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 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10.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11.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户籍条件要求:(1)2016年4月22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本县(市、区)”、“泉州”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12.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1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1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6年4月28日8:00至5月4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上资格初审。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6年5月4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4年4月28日8:00至5月5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将在泉州人事网另行通知。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回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社部门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6年5月23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减免考务费用,减免申请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1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