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网为考生整理了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备考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笔记(4)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推荐给您: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怎样复习教材热门搜索
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网为考生整理了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备考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笔记(4)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推荐给您: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怎样复习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