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大全

  2016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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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

  (一)思想基础 :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预测可能性)

  (二)基本内容

  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

  2、事前的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

  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刑罚

  4、确定的罪刑法定

  a、明确性: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

  b、罪的法定: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c、刑的法定: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罚,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二、平等适用刑法

  1、平等保护法益

  2、平等认定犯罪

  3、平等裁量刑罚

  4、平等执行刑罚

  三、罪刑相适应

  (一)基本内容:刑罚与罪质、犯罪情节、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二)表现特点

  1、制刑:重视罪质

  2、量刑:重在犯罪情节

  3、行刑:重在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

  刑法解释

  (一)解释理由:文理解释 目的解释 历史解释 比较解释 体系解释(包括当然解释)

  (二)解释原则:平义解释 扩大解释 缩小解释 反对解释 补正解释

  刑法适用范围

  (一)空间效力

  1、属地管辖:含船舶和航空器

  2、属人管辖:双重犯罪原则

  3、保护管辖:双重犯罪原则,最低刑三年以上

  4、普遍管辖:必须符合国际条约,国内刑法为依据

  (二)时间效力:1997.9.30生效,已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审判监督重审适用旧法

  犯罪分类

  一、自然犯(刑事犯)与法定犯(行政犯)

  二、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三、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亲告罪

  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1、侵占罪

  2、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导致被害人死亡除外)

  5、虐待罪(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

  四、即成犯、状态犯和继续犯

  (一)即成犯:故意杀人罪

  (二)状态犯:盗窃罪

  (三)继续犯:非法拘禁罪

  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2、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3、客观(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责任)的构成要件要素

  4、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5、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6、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

  三、违法性构成要件

  (一)危害行为

  1、危害行为特征: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

  2、行为的分类:教唆行为、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

  3、不作为犯罪分类:纯正(真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真正)不作为犯

  4、不纯正不作为犯成立条件

  ❶具有作为义务

  A、对危险源的支配

  a、对危险物的管理义务

  b、对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督义务

  c、对自己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犯行为的防止义务

  B、基于法益的无助(脆弱)状态的特殊关系产生的保护义务

  a、基于法律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

  b、基于制度或者体制产生的保护义务

  c、基于自愿(合同或者自愿接受)而产生的保护义务

  C、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

  a、对自己支配的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场所内的危险的阻止义务

  b、对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危险行为的阻止义务

  ❷具有作为可能性(法律不强人所难)

  ❸结果回避可能性(不履行作为义务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❹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

  (二)行为对象:有的犯罪无行为对象,有的犯罪存在多个行为对象

  (三)危害后果

  1、危害后果特征:因果性、侵害性与危险性、现实性、多样性、法定性

  2、侵害犯与危险犯(包括具体的危险犯与抽象的危险犯)

  3、行为犯、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

  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四)特定身份

  1、自然人的特定身份:构成身份、加减身份

  2、单位犯罪

  (五)违法阻却事由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法令行为

  4、正当业务行为

  5、被害人承诺

  6、自救行为

  四、责任性构成要件

  (一)故意

  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2、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

  3、犯意转化、另起犯意与行为对象转换

  (二)事实认识错误

  1、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方法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

  2、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方法错误

  (三)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目的与动机

  (五)责任阻却事由

  1、精神状态

  2、刑事法定年龄

  3、违法性认识错误

  4、期待可能性:不可抗力、亲亲得相首匿、毁灭赃物、许霆案

  不可罚的不能犯:方法不能犯、对象不能犯、主体不能犯

  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由于意志外原因未能着手。可从减免

  二、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可从减

  三、犯罪中止: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应免除 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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