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5日17时。
3、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点击提交。考生审核通过后需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备案(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其它信息在打印报名表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打印功能只在报名期间开放,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此表。)
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通讯工具)要在整个招聘环节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除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部门须在考生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考生补充。不按规定时间补充内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笔试含两个科目考务费共计12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2016年8月7日--8月17日17时。
3、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还考务费;2015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考务费。这两类考生的考务费先交后退。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其减免费用会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笔试缺考的,不退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退费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务必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17时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