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真题解析(多选)

  司法考试刑诉真题解析(多选)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提供司法考试刑诉真题解析(多选)试题及答案,欢迎考生前来参考练习,希望对考生考试能有所帮助。

  64.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答案】ABC

  【考点】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

  【解析】选项A、B、C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选项D错误。在刑事诉讼中,效率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髙,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65.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答案】BCD

  【考点】程序公正

  【解析】本题,二审法院因第一审中存在程序违法而将案件发回重审,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也表明程序公正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更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66.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答案】BC

  【考点】拘传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据此,可以口头传唤,而不是口头拘传,拘传时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选项B、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67.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ABC

  【考点】非法证据排除

  【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但法条中并未强调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所以选项D的说法过于绝对。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68.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

  【答案】ABC

  【考点】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解析】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69.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答案】ABD

  【考点】法庭辩论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和被告人不限于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也不限于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因此,选项A错误。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而不仅是在法庭辩论环节。因此,选项B错误。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该权利是不容剥夺的,所以选项D“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说法错误。

  70.关于对法庭审理中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警告制止

  B.强行带出法庭

  C.只能在1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D.只能在10日以下处以拘留

  【答案】ABC

  【考点】针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采取的措施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选项A、B、C正确。选项D应该是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因此选项D错误。

  71.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答案】AB

  【考点】技术侦查

  【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据此可知,检察院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而非自行实施。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7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制到庭作证

  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过10日

  【答案】AD

  【考点】证人出庭作证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73.《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该规定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B.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代表到场是公开审理的特殊形式

  C.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对其进行教育

  D.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不矛盾

  【答案】AB

  【考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选项C、D说法正确。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的情形,不可以公开审判。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这里只是邀请特定的人到处庭审并教育挽救被告人,并不是将本案审理过程向社会公众公开。

  74.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C.初次犯罪

  D.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答案】AB

  【考点】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

  【解析】选项A、B正确,C、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据此,犯罪记录封存适用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而并不要求是初次犯罪或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75.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答案】AC

  【考点】公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选项A正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并未指明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可能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条件,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B错误。《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当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范围,但是其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因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符合“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条件,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D错误。刑讯逼供罪不是因民间纠纷而起,且不属于过失犯罪,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因此刑讯逼供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司法考试专栏栏目推荐:

  2016司法考试备考答疑

  2016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2016司法考试改革内容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及通过率(截止至2015年)


司法考试题库 司法考试辅导 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 司考三卷资料 司考四卷资料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