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录取工作由各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政审和体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蒙古(非美术类)、山东(非美术类)、新疆(非美术类)、西藏(非美术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承认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的专业按录取时各省区投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没有最低分限制。 对第一志愿报考录取到我院,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新生,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热点: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