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凡我校设了考点省、自治区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合格成绩。 2.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本科(或专科)文化投档分数线上,不分文理,统一排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招生计划的最后一名录取时,若遇上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则在同一专业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录取办法: 1.凡我校设了考点省、自治区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合格成绩。 2.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本科(或专科)文化投档分数线上,不分文理,统一排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招生计划的最后一名录取时,若遇上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则在同一专业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