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列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naxi.gov.cn)上公布。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交通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xi.gov.cn)上公示3天,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及社会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830-4218098)。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1800-2500元(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
九、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纳溪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路政大队招聘协助执法人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泸州市纳溪区考试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