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 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考核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水利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水利厅审查通过后,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附件1: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