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西北政法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广大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36个硕士点计划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844名(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审核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资格自审
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3.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特别提示: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名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 “6124”)。
(2)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够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含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名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陕西省属于一区。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2日,请按网报系统选择正确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凡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是: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经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考试费按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收取。
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的科目和时间如下:
2016年12月24日8:30-11:30 |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
2016年12月24日14:00-17:00 | (2)英语(满分100分) |
2016年12月25日8:30-11:30 |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
2016年12月25日14:00-17:00 |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
201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部收取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其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有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详细内容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页相关内容。
七、复习指南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按照教育部《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英语/政治/数学三考试大纲》复习。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不再指定参考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
八、其他事宜
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为考生寄发其他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 传真:(029)85388834
网址:http://grs.nwupl.cn/index.asp
咨询邮箱:yjszsk@163.com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9-88182772 薛老师
102 经济学院 029-88182680 徐老师
104 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杜老师
105 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11 李老师
106 经济法学院 029-88182621 曹老师
107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8 魏老师
108 国际法学院 029-85385196 何老师
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李老师
110 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廉老师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29-88182727/88182730 董老师/白老师
114 法律硕士教育院 029-85385137 王老师
113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029-85385939 纪老师
111 外国语学院 029-88182714 吴老师
103 商学院 029-88182574 褚老师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29-85388953 姜老师
注:简章内容如有变动,以当年教育部的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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