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福建省地矿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矿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福建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0591--87715434(福建省地矿局人事处)。
附件:
(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二)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地矿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