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执行,即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