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16下半年公开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意见由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报考人员于2016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1月3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笔试考务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考生不愿意调整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10日。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及体能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笔试定于2016年12月3日至4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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