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题 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正确答案】:C 【考点】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侵占罪
【详解】我国刑法的通说认为,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原则上应是失控说,即只要被害人丧失了对自己财物的控制,不管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该财物,都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在本案中,甲已将乙的皮箱扔到院墙外,因此可以认定乙已经对皮箱内的财产丧失了控制,故盗窃罪已经既遂。因此BD错误。依照《刑法》 第270条的规定,在本案中,皮箱被甲扔到不特定人通行的道路上,且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因此可认定属于脱离他人占有的财物,因此丙将该脱离占有物据为已有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因此C正确,A错误。
第12题 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商品房的许可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某开发公司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在某地块兴建商品房。市规划局认为该商品房兴建不符合城市规划,故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据此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开发公司不服起诉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A.市人民政府
B.市国土资源局
C.市规划局
D.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规划局
【正确答案】: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在本案,对该开发公司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行为的是市规划局的不予许可意见,故本题的被告是选项C。
第13题 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 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
【正确答案】:B 【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
【详解】选项A中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土诉,但并未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因此,法院第二审判决不能对被告人加刑。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57条第1款规定本题选B。
第14题 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着名军事杂志。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该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可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一律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需要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执行。本题中,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着名军事杂志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111条的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该罪属危害国家安全罪,国家安全机关有权立案侦查。所以,D选项正确。但如果严格分析的话,该题命题相当不严谨。首先,即使甲的犯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也未必一定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条仅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并未规定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一律由国家安全机关办理。事实上,公安机关对于很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也有立案侦查权。所以,B选项也有可能当选。其次,本题中甲的行为亦有可能属于《刑法》第431条规定的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应选C。
第15题 某市经贸委、交通局、工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市加油站经营情况的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工商局发现了一个加油站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即对其实施处罚。加油站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加油站应以下列哪个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
A.市人民政府
B.市经贸委
C.市工商局
D.市交通局
【正确答案】:C 题中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虽一起参加执法大检查,但查处超范围经营乃市工商局 职责所在,且行政处罚决定也由其作出,所以该处罚行为不是三个行政机关的共同行政行为。至于市人民政府,则根本未参与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加油站只能以市工商局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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