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二预习题附答案

  16 小王是海淀区人大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关于他的罢免和辞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小王可以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辞职

  B. 海淀区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C.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1/5以上委员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D. 对小王的罢免和辞职需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小王是间接选举的代表,须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辞职,即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辞职。故A错误。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是在选举他的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进行,故海淀区人大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可以向海淀区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主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的委员可以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故B、C错误。间接选举的代表的辞职和罢免通过后,须向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故D正确。

  17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11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 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能行为构成违约

  C. 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 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付款交单是托收的一种,指代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付款方式。A项错误,因为后来甲乙双方同意将付款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规定:“(1)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a)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或(b)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3)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题中乙公司行为已经表明“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故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另外,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乙公司,且当乙公司提供付款的充分保证后,应继续履行合同。故C项正确,B、D两项错误。

  18 甲国是一个地理上宽大陆架的沿海国,也是发达国家,其地理大陆架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为36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有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国大陆架的范围可以延伸到360海里处

  B. 甲国对在其大陆架上修建的人工岛屿享有领土主权

  C. 甲国的专属经济区不必限定在200海里以内

  D. 甲国如果在200海里外的大陆架底土开采石油,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其缴纳合理费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沿海国的大陆架范围规定为: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大陆架在海床上外部界限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选项A错误。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该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选项C错误。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非生物资源,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实物。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选项D正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大陆架的法律地位:大陆架不是领土也不是国际海底区域,沿岸国对之不享有主权,但却有一定的主权权利。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是固有的,不取决于任何形式的占领或宣告。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义务,仅限于海床和底土,不影响其上覆的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故在大陆架上修建的人工岛屿,虽然属于沿海国所有,但因其不属于其领土范围,故不享有领土主权,故B项错误。

  19 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A. 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 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 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 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清朝“秋审”、“朝审”均为死刑“监候”的复审程序,但二者复审的范围有所不一,“秋审”对象是一般地方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而“朝审”对象是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故选项A、D错误,选项B正确。

  清“热审”是对京师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本案是“绞监候”案件,故选项c错误。故本题应选B。

  20 关于通过网络侵害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通过网络侵害隐私权应适用网站服务器所在地法律

  B. 通过网络侵害肖像权的适用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 通过网络侵害姓名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 通过网络侵害人格权争议应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据此选项C正确,A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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