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金】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
1.发放对象: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2016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
3.发放流程:由机关单位填报《2016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准表》(附件1),并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调动人员还需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工资审批表》,报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
4.说明:调动人员、军转干部根据实际月份(实际月份以工资关系为准)按比例计发。
二、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工资报酬
1.发放对象: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9 号)条件的人员。
2.机关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确定。
事业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目标考核奖)÷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确定。liuxue86.com
3.发放流程:由单位自行造册发放。
三、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
1.发放对象:2016年2月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2.发放标准:退休(职)人员3000元,离休人员3500元。
根据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按离休标准发放;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按退休标准发放。
3.发放渠道: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职)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其他离退休(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四、其他事项:
1.考绩奖:另行通知。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人均12000元奖金以及其他绩效奖,按原先各单位自行制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3、退休办理: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应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特殊情况,如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其50周岁时仍聘用在上述岗位且聘用已满5年的,按本人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务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逾期办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6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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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方案】
根据台人字[2016]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16年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范围、对象
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副科级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作安排。
三、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要加大量化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中提供的考核要素进行量化测评。同时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工作各有重点,互为补充。绩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绩效考评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时间安排
1、制定2016年度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12月10日召开机关大会进行考核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考核文件。
3、12月10日,被考核人作全年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4、12月11日,按科室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5、12月11日,直接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考评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科长签工作人员,科长由分管领导签)
6、12月13日,局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7、12月13日,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8、12月13-15日,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定后再一次公布。并将考核等次意见及优秀人员考核登记表报区人事局。
9、12月16日前,把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10、局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根据区人事局批准,我局优秀等次名额3名。
2、当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
3、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并评定等次,由借用单位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强弱、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行政执法绩效的优劣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对培训成绩不合格或应参加培训考试而未参加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这优秀等次。
5、在“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之间继续保留“基本合格”等。“基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需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仍不服,可向区考核领导小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