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 23日8:00至11月25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1月25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7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7日8:00至12月9日14: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三)各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或取消拟聘用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8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6年11月25日8:30-11月27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