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通知为准。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三)面试入闱人员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面试
(一)面试通知发布时间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面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二)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资料。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面试结束3天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由交通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四)执行。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交通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该空缺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派出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请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党委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二、公示
经交通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单位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考录其他单位。
十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委、交通建设管理局纪委全程监督。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0991~5281420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991~5283363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交通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下载)
2.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下载)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