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定于2017年3月4日9:30。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航道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报考船舶驾驶及轮机类岗位的,面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和广东省航道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和广东省航道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报考单位根据需要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2830
附件1:广东省航道局所属事业 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航道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