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公告(第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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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复检工作基本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复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复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

  考察对象详见《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对象名单(第3批)》(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办法按照招录公告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招录单位的考察工作须在2017年2月4日前完成,2017年2月6日前将考察结果报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3、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考察、拟录取人员公示各环节的实施时间或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851-8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85831008-7368 省司法

  0851-85810731 省监狱管理局

  0851-85828970 省戒毒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1-85837250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对象名单(第3批)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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