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政法干警招录公告栏目,提供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公告”。欢迎您阅读!

  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公告改革试点招考105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继续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定向招考10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计划

  2016年国家分配下达我区招录培养计划105人。其中,法院系统32人,检察系统17人,司法行政系统56人;研究生18人(法院系统8人、检察系统10人),本科(第二学士学位)27人(法院系统17人、检察系统7人、司法行政系统3人),本科(专升本)57人(法院系统6人、司法行政系统51人),专科3人(法院系统1人,司法行政系统2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相关政法院校。

  二、招录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和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服务时间满2年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包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和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下同)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在25周岁以下(199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事业单位

2016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欢迎您阅读!

  2016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个部委局《关于印发<2016>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我省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全省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厅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后一律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有序进行,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大院五号楼13层省公务员局1310室。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录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及有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的口径进行宣传。

  三、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职位类别为C)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为我省县(市、区、特区)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职位类别为B)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事业单位

2017年河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河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河北政法干警招录 河北政法干警

  想参加河北政法干警的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年河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

  中 共 河 北 省 委 组 织 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河 北 省 公 务 员 局

  2016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加强基层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395名干警。

  一、招录培养方式

  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类,学制两年。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本科学历起点第二学士学位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经济欠发达县(市)级以下法院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省直政法部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户口和档案迁入学校。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合格毕业生录用为公务员,到定向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后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录取后不到培养院校报到的、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违约处理公布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同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二、招录培养计划<...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政法干警

山东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山东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欢迎您阅读!

  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

  按照中央关于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公务员录用和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和培养院校

  2016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招录培养339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20人,面向退役士兵89人(含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68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30人。其中,定向基层司法所213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基层监狱戒毒机关126名,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考职位详见附件2和附件3(以下简称《职位表》)。其中,基层司法所法律事务职位主要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社区矫正职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

  培养模式及培养专业(方向)如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监狱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或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律事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安全防范方向)。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8月29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2.退役士兵,是指2016年8月29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

  高中及大专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事业单位

2015山东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山东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考试 政法干警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招考职位和培养院校

  全省计划为基层司法所、基层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生)298名,其中,基层司法所189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监狱戒毒机关109名,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考职位详见《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职位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职位表》)。培养模式及培养专业(方向)如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养专业(方向)为教育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山东政法学院培养专业为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或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律事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安全防范方向)。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班招录对象

  1.2015年8月28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专为大学生退役士兵设置的职位。高中及大专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5年8月28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专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81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6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士兵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89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政法干警

四川2015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四川政法干警找政法干警考试 政法干警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省法院网站www.sccourt.gov.cn、四川警察网www.scga.gov.cn、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录单位、培养院校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424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法院系统11名,检察院系统72名,公安系统300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41名。具体职位和名额见《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随公告发布,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四川大学45名,西南民族大学38名,四川警察学院300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4名,上海政法学院17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名。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专科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单位培养的专科试点班20名。

  2.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1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4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20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6名。

  3.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实行本科(学士)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2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1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10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15名。

  4.法律硕士试点班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对课程考试合格且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8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37名。

  具体招录单位和培养院校及专业见《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政法干警

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辽宁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方便。

  2015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252人。其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9时至8月28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5日8时至20日24时。笔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

  为加强政法工作和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决定继续实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招录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式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5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252人。其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

  具体的职位及计划、培养院校及专业设置、培养模式、报考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1.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者应为2015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 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1年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2.面向“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面向“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职位,限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政法干警

2013安徽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3安徽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

  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广德县拟录取人选公示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政法干警招录有关规定,报考广德县的4名考生,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符合本次考试录用条件,确定为拟录取人选。现将拟录取人选(见附件)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2014年1月3日至1月13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反映,监督联系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51-6266322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551-62663184。

  附件: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广德县拟录取人选

定向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代...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政法干警

巴中2013政府干警体检公告

2013四川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公 安 局

  关于公布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班(巴中)首次体检结果暨组织补充

  检查、部分职位递补体检和

  首批考察政审的公告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11部门《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点击浏览)的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首批体检人员名单暨体检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的安排,我们于2013年12月17日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了的首次体检。

  本次体检应检对象20名(含2013年上半年公安干警公开考录中暂缓体测本次体测合格的考生何旭),实检19名,1名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被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李滋韫等17名参检对象体检合格,何宏志、敬玉龙等2名参检对象需做补充检查。依据自动放弃出现的出缺情况,我们按《招录公告》的规定予以递补,将于近期组织首轮体检后需补充体检和第一次递补体检,同时决定委托考察首轮检查合格的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体检和递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共涉及3个职位3名报考对象,其中需补充体检对象2名、递补体检1名(名单详见附件1)。

  二、补充检查和递补体检安排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报考对象务于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16: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8号办公楼509室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280元/人·次(不含补充检查费用)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应补充检查的报考对象和递补体检对象,请务于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到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检查的,视为自行放弃检查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

  三、首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政审

  对首批体检合格的17名报考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将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33号,邮码:636000,图文传真:0827-5260523)组织考察政审,其中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16名报考对象依据《招录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考察)的规定实施,何旭同志的考察政审依据《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的规定进行。

  请列入首批考察政审的报考对象依报考类别分别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二○一三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

与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相关的政法干警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