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本地公积金贷款大部分相同,不同部分出国留学网小编将以不同颜色表示,以便区分。
申请条件: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与我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户籍在我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跨省办理)。
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我中心领取);
2、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
4、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5、结婚证复印件2份,职工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2份;
6、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7、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8、异地打开需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职工与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委贷银行向开发商发放公积金贷款。
其他规定
1、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40%。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3、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长期限为30年。各县(市)及矿区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在40万元以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