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入闱体检对象合成的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通过加试写作来确定递补对象)。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选调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如合成的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闱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通过加试写作来确定递补对象)。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确定人选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调入
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每个阶段、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未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井冈山管理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