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2017年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标准,出国留学网小编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2015年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
附表:2015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区域 | 非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月标准 | 小时标准 | |
深圳 | 2030元 | 18.5元 |
广州 | 1895元 | 18.3元 |
珠海 | 1650元 | 15.8元 |
佛山、东莞、中山 | 1510元 | 14.4元 |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 1350元 | 13.3元 |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 1210元 | 12元 |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改为三年一调】
广东省近期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一调”更改为至少“三年一调”。3月1日对外公布的《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显示了上述变动。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这一制度对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进行强制性规定,用以保护劳动者权益。根据2003年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珠三角区域内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云集。纺织、电子等行业均采用“底薪+计件工资”的薪酬模式。部分小微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的底薪。对这部分小微企业来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将加大其人力成本。
近几年,人力成本飞涨。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今(2012年、2016年无调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率分别为:2010年21.1%,2011年18.6%,2013年19.1%,2014年19.1%和2015年19%——这远远高于当地GDP的增速。
作为中国制造业大省,广东省将最低工资标准改为“至少三年一调”,具有风向标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5月报道称:人社部根据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况,将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用工成本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2016年2月,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公开表示:现行的用工制度脱离劳动生产率,工资刚性上涨,降低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当年7月,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也公开表态: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正在逐渐流失,如果企业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以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他认为,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要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
事实上,最近两年,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宁夏等多个省份均已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相关文件,其中部分省份提出放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公开资料显示: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增长幅度,已从2011年的22%,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10.7%。
在实体经济遭遇困境的背景下,广东省已于2016年对外宣布:2016年、2017年底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上调。
目前,广东省(除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域分为四档,其中省会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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