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司法卷二考试知识点:权责统一原则”,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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