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法考试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考点知识就在这里,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给 予赔偿的活动。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家赔偿 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及其特征】
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损害承担的责任。特征是:
1、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2、赔偿范围有限。
3、赔偿方式合标准特定化。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4、赔偿程序多元化。受害人要求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还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受害人提出司法赔偿请求,需先向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然后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最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但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二者的引发原因不同,国家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国家补偿是合法行为引起的。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普通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国家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并不具有对国家职权行为的责难。此外适用范围、标准、方式也有所不同。
【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
二者的责任主体、责任性质均不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国家机关对此承担的责任也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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