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众和股份。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贵公司本报告期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方式将账面应收四家客户款项共计8,868.17万元与应付喀什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方)款项对抵。由于贵公司未能提供债权方相关信息,我们无法核实该对抵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该项交易影响相关债权债务的列报准确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2)贵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另外四家客户款项合计22,518.50万元,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贵公司按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2,689.57万元。根据贵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由于贵公司未能提供该四家客户单项测试不存在减值的依据,我们无法判断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3)贵公司期末存货中有7,284万元已发出,由于贵公司提供的该存货出库信息不充分,我们无法通过监盘、函证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该存货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和状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贵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贵公司仍存在大额逾期银行借款、逾期应交税费和逾期应付利息,存在部分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和采矿权处于司法网上拍卖准备工作的情况。贵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截止报告日尚未有实质进展,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3.凯瑞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如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7(1)所述,2015年度凯瑞德公司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拟出售公司持有的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纺织资产以及部分债权债务组成的资产包。凯瑞德公司按照经批准签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与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负债交割,但交割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凯瑞德公司对上述交易进行了账务处理。截至审计报告日,凯瑞德公司收到转让价款48,852.95万元,其中:山东德棉集团支付的转让价款为28,432.51万元,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代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20,420.44万元,尚有33,067.75万元转让价款未收到,虽然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对此项应收款项进行了公开承诺代偿,但是否能够足额收回并及时支付未能转出的负债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凯瑞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存在重大影响,我们尚无法合理判断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对上述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事项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2)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及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凯瑞德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二)1所述,截止2016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3,932.50万元已逾期,截止财务报告日有13,612.50万逾期借款;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6,921.49元。凯瑞德公司在附注二、(二)2中提出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8(2)所述,2016年10月31日,凯瑞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凯瑞德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4.宝馨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如下:
(1)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帕尼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为-1.69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所有者权益为-1.28亿元。我们无法获知上海阿帕尼公司在被宝馨科技公司收购时点估值所对应的业绩预测与目前其经营所产生巨额亏损相比出现重大差异的原因。
(2)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供暖资产项目中账面存货账面原值为10,512.2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1,954.35万元、在建工程原值为3,141.48万元,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转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原值为6,796.99万元,合计22,405.10万元,2016年度上海阿帕尼公司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589.76万元。另外,与供暖工程相关预付账款余额为703.77万元,应付账款余额为6,812.34万元。上海阿帕尼公司在供暖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项目管理内控缺失,项目手续不齐全,合同签订不当等情况,虽然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现场盘点、检查、函证、问询等程序,但至审计报告报出日上海阿帕尼供暖项目工程造价审结金额为6,545.76万元(含税),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物资供应回函确认一致的金额为4,316.87万元(含税),其余部分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其相关认定。
(3)如附注十一、(三)所述上海阿帕尼公司因存在重大亏损,宝馨科技公司终止为上海阿帕尼提供财务资助,目前上海阿帕尼公司已无力对公司现有供暖项目正常履约,其中上海阿帕尼公司2016年度因在河北农业大学电蓄热集中供暖项目中未正常履约,中广核保定新能源有限公司就上海阿帕尼公司未正常履约提出其应承担河北农业大学供暖项目2016-2017供暖季超出中广核保定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内控标准成本部分14,246,644.60元,上海阿帕尼公司将该或有损失作为预计合同亏损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目前上海阿帕尼公司正与相关合同方进行协商,除前述事项外,上海阿帕尼公司违约可能造成的赔偿或损失金额尚无法进行估计。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所有者权益为-1.28亿元,已资不抵债。同时宝馨科技公司终止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上海阿帕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上海阿帕尼公司出现巨额亏损且已资不抵债,宝馨科技公司已就其对上海阿帕尼公司投资6,000万元、其他应收款1.44亿元和应收账款2,743.44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鉴于上述事项的影响,宝馨科技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将上海阿帕尼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2016年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约-6,309.34万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宝馨科技公司。
(3)如附注九、(四)所述宝馨科技公司作为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电极锅炉在中国区域内唯一合法供应商,零对价授权关联方太平洋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石家庄国际贸易城项目和瓜州清洁能源项目上直接经销瑞典阿帕尼ETHH40Mi-30高压电极锅炉2台和ETHH40Mi-40高压电极锅炉3台,授权有效期均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如附注十二、(二)所述宝馨科技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帕尼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克劳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广兴隆锅炉工程公司分别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上述两公司按约定日期向上海阿帕尼公司归还所欠款项,目前调解协议尚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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