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面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指定时间、地点进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我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同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学校按人才派遣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专用),办理人才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对公示有疑议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
(一)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学校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东北财经大学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