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南海区司法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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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和初审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职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 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3. 初审:由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 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sifa.nanhai.gov.cn/cms/html/sfj/index.html)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由我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由我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如拟聘用人员是应届生的,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半年,半年后我局如有辅员指标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10917

  附件1:南海区司法局辅员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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