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租购同权利于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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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租购同权利于住有所居

  【背景链接】

  2017年,为了实现百姓安居梦,我国着力构建“购租并举”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打造多层次住房结构,多角度保障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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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分析】

  如果说“购租并举”是通过租房来实现百姓安居梦的话,那么“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就是扶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市民待遇均等化的一个重要举措。而搭建“租购同权”的平台,通过立法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有利于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有效途径。

  【问题】

  第一,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因政策利好而集聚上涨动能,或会进一步加重一部分“无房者”的城市生活成本。在“租购同权”政策下,租约承载了学区房溢价,房租租赁价值定然上涨,这有可能降低购房价值,但也很大可能反过来刺激学区房价格进一步上涨,这是因为房租可观,房屋持有者更可能选择涨房租,而非易手套现。

  第二,学位需求因政策门槛放宽而得以放大,但在学位供给不变或增量跟进不上的现实条件下,这或会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稀缺的程度。这是因为公办学校学位本来严重不足,校际间软硬件资源差距过大以及民办教育的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一些承租人群体因政策激发的共享优质教育的期望落空。

  第三,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城市常住人口群体的境地可能会更加艰难。在教育资源紧张状况并无缓解的状况下,以租赁模式购买入学指标或资格,定然大行其道并且价格不断攀升,买不起房的“无房者”愈穷,而拥有房产的“有房者”则愈富,至于连房都租不起的其他常住人口群体则在大城市中愈加边缘化,其子女在大城市就近入学的受教育权更难得到保障。

  【对策】

  第一,政府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同时,应规划城市用地合理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完善常住人口登记制度,从而保障城市常住人口中的弱势群体不被排斥在城市宜居生活之外。第二,基础教育工程应根据城市人口发展状况保障相匹配的资源投入,即新建租赁住房的同时应合理增加公办学位数量,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平衡区域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入学比例与校际间差异,从而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让城市的适龄孩子都有公平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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