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习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习题及答案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 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
A.涉外房地产案件 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D.信用证纠纷案件
【答案】AB
【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案件:(一)涉外合同和侵 权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四)审查 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五)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 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因此,A、B 选项正确,C、D 选项错误。
2.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不适用
B.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C.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D.若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案件建立报告制度,凡以下列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一律暂不受理。
一、外国国家;
二、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
三、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
四、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五、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领事官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六、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
七、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与中国互免签证国家外交护照的领事官员;
八、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九、来中国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
十、临时来中国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
十一、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和人员;
十二、其他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甲乙两国因边境冲突引发战争,甲国军队俘获数十名乙国战俘。依《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国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B.战事停止后甲国可依乙国战俘的情形决定遣返或关押
C.甲国不得将乙国战俘扣为人质
D.甲国为使本国某地区免受乙国军事攻击可在该地区安置乙国战俘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日内瓦公约》有关战俘待遇的规定。
选项A正确。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战俘的个人财物除武器、马匹、军事装备和军事文件以外的自用物品一律归其个人所有;战俘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可由拘留国保存,但不得没收。
选项B错误。战事停止后、战俘应即予以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
选项C正确。不得将战俘扣为人质;禁止对战俘施以暴行或恫吓及公众好奇的烦扰;不得对战俘实行报复,进行人身残害或肢体残伤,或供任何医学或科学实验;不得侮辱战俘的人格和尊严。
选项D错误。交战方应将战俘拘留所设在比较安全的地带,无论何时都不得把战俘送往或拘留在战斗地带或炮火所及的地方,也不得为使某地点或某地区免受军事攻击而在这些地区安置战俘。
4.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此项同意
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
C.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
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特别使团的相关规定。
选项A错误。任命接受国或第三国国民为代表或外交人员时,应征得接受国同意,并且接受国可随时撤销此项同意。
选项B正确。特别使团的房舍不可侵犯,但在遇到火灾或其他严重的灾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接受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而进入房舍。
选项C错误。有关人员公务以外使用车辆的交通肇事引起的诉讼,接受国可以管辖。
选项D正确。特别使团也适用接受国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的制度。
5.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
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
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
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有关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规定。
选项A错误。《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选项B正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12条规定,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不准入境。
选项C错误。《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8条规定,应聘或者受雇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持有应聘或者受雇证明。
选项D正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1条,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6.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 )
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
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
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9条,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
(一)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的效力未确定的;
(二)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选项D要选)
(三)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选项A要选)
(四)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
(五)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所承认的;(选项B要选)
(六)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具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7.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
(二)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
(三)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
(四)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选项A错误)
(五)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
(六)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七)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选项B正确)
第5条,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选项C正确)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选项D错误)
8.甲国贸易公司航次承租乙国籍货轮“锦绣”号将一批货物从甲国运往中国,运输合同载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锦绣”号停靠丙国某港时与丁国籍轮“金象”号相撞,有关货损和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甲国法律
C.因为“锦绣”号与“金象”号的国籍不同,两轮的碰撞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解决
D.“锦绣”号与“金象”号的碰撞应适用丙国法律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海商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第273条第3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船舶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9.针对甲国一系列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乙、丙、丁等国向甲国提出了磋商请求。四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甲国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使用的?( )
A.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当地产品
B.依国产化率对汽车中使用的进口汽车部件减税
C.规定汽车生产企业的外资股权比例不应超过60%
D.要求企业购买进口产品的数量不能大于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措施。
选项A正确。该项属于“当地成分要求”,即要求企业,无论是本国投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或使用一定数量金额或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
选项B,如果解释为,国产化率高,减税多,国产化率低,减税少。则属于禁止使用的措施。
选项C不属于禁止使用的措施。
选项D正确。该项属于“贸易平衡要求”,即进口数量以出口数量为限。
10.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贷款
B.甲乙两国的贸易公司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
C.甲乙两国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国政府间结算
D.甲国可以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国际储备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特别提款权的规定。
选项A、C、D正确。各会员国可以凭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提用资金,因此特别提款权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成员国在基金开设特别提款权账户,作为一种账面资产或记账货币,可用于办理政府间结算,可偿付政府间结算逆差。还可以用以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或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等。特别提款权在创设时是一种以黄金定值的记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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