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述题
1.试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2.试述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从严的规定。
【参考答案】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本类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安全。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背叛国家、分裂国家、叛逃、间谍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本类犯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并且多为一般主体。只有少数犯罪是特殊主体,如叛逃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背叛国家罪只能由中国人构成。
(4)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故意,而且多数为直接故意,只有少数犯罪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可构成。
2.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都贯穿着对该类犯罪从严的精神,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一律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从重处罚。
(3)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在12个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有7个,所占比例很大。
(4)根据刑法第13条第
2款的规定,犯任何一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案例分析题
甲系某国家机关的机要员。为达出国目的,甲千方百计与境外人员拉关系。在朋友的引见下甲认识了境外某报刊的记者乙。乙表示可以帮助甲出国,但作为交换条件,甲得给他提供一些“内部消息”。于是,甲将自己保管的一份国家机密文件复印了一份给乙。事发后甲被逮捕。
问:甲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因为甲的行为完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甲将属于国家机密的文件复印给境外记者,危及了国家安全,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
其次,甲将自己保管的国家机密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给境外记者,违反了《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属于非法提供,且提供的对象也是境外报社的记者,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再次,甲担任某国家机关的机要员,说明其已成年且精神正常,符号犯罪主体的条件。
最后,甲明知乙为境外记者,但为出国仍将国家机密文件提供给乙,显然具有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故意。
注:分析本案例容易误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为甲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将自己保管的国家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记者,实际上就是一种故意泄密的行为,这都符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要求。区别两者的关键是看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对象,只要明知是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而非法向其提供国家秘密的,就应定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不能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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