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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中历史文化名城金华,是一所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2015年列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77名,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稳居第2名,并连续7年在国内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位居全国百强。2016、2017年连续2次入选国家“111”计划。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逐渐形成了 “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精神和以“务实、求实、扎实”为特质的育人传统,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近年来,学校以“提升质量、提升特色、提升效益”为主线,实施“特色化、国际化、区域化、协同化”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浙江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举措,建设特色浙师、和谐浙师、美丽浙师、活力浙师、幸福浙师,朝着“建设有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学校规模
■校园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000余人,各类研究生6000余人,留学生3000余人。
■现有18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
师资队伍
■在职教职员工2850余人,专任教师192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34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专家4人,国家外专****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青年****专家1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国家****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8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9人。
学科专业
■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4个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学科,3个省重中之重学科,20个省一流学科。
■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其他省部级研究基地。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国家教学成果奖,2次入选国家“111”计划。
■教学科研实验室31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实验室总面积1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2亿元。
■纸质图书37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万余种。
国际合作
■先后与5大洲、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40余个国(境)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
■具有招收长、短期来华留学生资格,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资格。
■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汉办“非洲孔子学院研修中心”,浙江省孔子学院师资选拔培训中心,长期承担我国教育援外高层培训工作。
■是外交部“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中非智库10+10合作伙伴计划”、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非洲)研究高级人才培养计划” 、教育部“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的项目执行单位,是“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并于1996年在喀麦隆建立汉语培训中心,至今在乌克兰、喀麦隆、莫桑比克、坦桑尼亚、美国建立了5所孔子学院。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招生咨询电话:0579-82282245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
按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8年,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学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2.舞蹈学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3.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5.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6.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