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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9定向中山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积极引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山大学选调2019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201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须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具体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为准),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专业不限,重点选调经济贸易与金融投资、城市规划管理、农林水及环境保护、工业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具体选调计划根据报名推荐后审查合格人数以及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数确定。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条件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位;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4、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赴校宣讲和报名推荐(2018年10月中旬)
1、赴校宣讲。江西省委组织部将于10月中旬派员赴校开展宣讲工作,对选调政策进行现场介绍和解答,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江西省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审核后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盖章后,由考生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江西省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7:00。(报名推荐表递交联系地址: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601室,电话:84111150,84115537,联系人:雷蕾老师)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2018年11月中旬-2018年12月上旬)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笔试定于2018年11月17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减轻考生路途往返费用,笔试考点将设置在考生院校所在省(市)。请各考生于11月9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指导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定于2018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入闱后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2018年12月中旬前)
面试后,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2-3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2018年12月中下旬前)
考察合格的人选,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体检公示(2019年1月初)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对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承担),并将体检报告报江西省委组织部。体检合格人员在各院校就业网站上分别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对经考察、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空缺人选,江西省委组织部可视情况按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2019年8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人员所学专业和各市需求,进行统筹分配,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手续。硕士生、博士生的人事关系、编制关系统一落到市直部门,本科生落到县直部门。
四、有关政策
1、试用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大学本科生任科员,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未能按工作协议规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选调生分配至各地后,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其参加不少于12天的岗前培训,引导选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村任职2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选调生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选调生是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由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结合选调生个人专业特长进行明确。
4、定期考察。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安排到基层领导岗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安排到省、市、县(市、区)直部门。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0791-889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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