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19招生章程及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宿迁学院招生已经开始了,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宿迁学院2019招生章程及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能顺利报考!

  宿迁学院2019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4160

  院校名称:宿迁学院

  校 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学校简介

  宿迁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八个二级学院和一个部(体育部),3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近14000人,专任教师708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5.2%。校园占地面积8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7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37万册,电子图书125万种。建有11个实验中心,下辖110多个实验室,固定资产总值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亿多元,与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70多个。

  学校坚持应用型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学风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办学以来,学校已有十三届本科毕业生,共计40000余人,学生考研率、就业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可比性指标在省内外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位置。2019年考研录取率高达14.91%;2018级CET-4首次通过率达86%。学生在国际、国内学科竞赛中频频获奖。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理实相融、学以致用、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同步推进内涵和条件建设,转化联建成果,转换办学机制,将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宿迁学院化;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社会办学资源,建立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新模式;聚焦人才培养质量,聚力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生经录取入学后在宿迁学院就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五条 宿迁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同时在河南、四川等省(自治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关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考生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艺术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普通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符合要求且达到C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江苏省艺术类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第十二条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的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按照“等效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等效分”=进档考生的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的办法,1个A或A+加1分。对“等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必测科目等级、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进行排序。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它省份的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文科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文化分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学校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600多万元,学生获奖、助面达60%。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7-96889666、84202305(传真)

  电子邮箱:zb@sq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q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sqc.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宿迁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

  2019年宿迁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共有5个:音乐学、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其中,音乐学、美术学均分为师范与非师范两种类型,音乐学又分声乐与器乐两个方向。

  一、招生计划


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层次

计划

学费

专业考试形式

53

音乐学(师范)(声乐)

4

本科

50

16500

省统考(音乐)

54

音乐学(师范)(器乐)

4

本科

55

音乐学(声乐)

4

本科

35

56

音乐学(器乐)

4

本科

57

美术学(师范)

4

本科

50

省统考(美术)


58

美术学

4

本科

50

59

产品设计

4

本科

50

60

环境设计

4

本科

55

61

数字媒体艺术(嵌入式培养)

4

本科

55

18500

合 计


345


  说明:以上信息若与江苏省考试院公布不一致,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专业介绍

  1.音乐学(师范),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及创新精神,能够满足中小学音乐教学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演唱与教学、钢琴与伴奏、基础和声学、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欣赏、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学音乐课程与教学(含课标)。

  实践教学环节: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艺术实践、社会实践、毕业教育、毕业论文、毕业音乐会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从事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培训机构音乐教学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98%。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音乐学,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一定的人文艺术修养,掌握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演唱、演奏、舞蹈表演等方面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地方文艺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基础和声学、中国音乐史与名作鉴赏、外国音乐史与名作鉴赏、中国民族音乐。

  实践教学环节:入学教育军训、社会实践、毕业教育、音乐观摩与采风、艺术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演出等。

  就业方向:能在社会文艺团体、地方文艺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98%。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美术学 (师范),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基础,具有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专门技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及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美术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能够满足中小学美术教学等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素描(静物和石膏像)、素描(人像和人体)、造型基础、色彩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学美术课程与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入学教育和军训、毕业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美术教师职业技能、色彩基础外出写生、油画与国画外出写生、下乡写生与创作、艺术考察与采风、毕业论文、毕业创作与展览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从事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培训机构美术教学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100%。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4.美术学,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健全人格、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专门技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和良好专业素质,能够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能够在文管、媒体、出版、学校等领域从事管理、创作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美术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素描(静物和石膏像)、素描(人像和人体)、造型基础、色彩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

  实践教学环节:入学教育和军训、毕业教育、社会实践、色彩基础外出写生、油画与国画外出写生、下乡写生与创作、艺术考察与采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创作与展览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文管、媒体、出版、培训机构等领域从事管理、创作等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100%。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5.产品设计,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具有扎实的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产品设计创新思维、表达沟通技能、设计实践能力以及美的鉴赏能力,能够从事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设计项目管理等相应的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设计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基础、设计表达、人机工程学、设计方法与程序、产品形态设计、产品语意设计、产品系统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实践教学环节:艺术考察、色彩写生、手绘写生、商业UI项目实训、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与展览和毕业论文。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产品外观造型设计(ID设计)、产品界面设计(UI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企业产品设计研发展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方面的设计与管理工作。

  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99.10%。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6.环境设计,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艺术修养、人文素质、设计组织和协调能力并全方位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胜任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公司施工管理及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设计概论、设计色彩、室内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初步、室内外效果图表现技法、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等。

  实践教学环节:色彩写生、艺术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展览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室内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建筑设计院等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等工作,可到学校、文化艺术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教育培训等工作,也可到建筑工程公司、装饰公司等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管理、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等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7.数字媒体艺术(嵌入式培养),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具有较开阔的视野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及相关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在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核心课程:数字媒体艺术导论、数字摄影与创意、艺术概论、数字摄像与表现、数字视频剪辑艺术、数字影视特效、三维设计基础、网站编程基础。

  实践教学环节:影视编剧与导演项目实训、三维影视合成与特效项目实训、电视节目导播项目实训、商业平面项目实训、企业级电商网站项目实训、企业网站项目实训、移动端项目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设计作品展。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内容创作与传播、软件(网站)界面设计与制作、新媒体的策划、创作、传播、运营或管理工作。

  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100%。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报名、考试

  符合《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苏教考〔2019〕1号)中规定报名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其程序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2019年我校音乐类专业、美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以及文化科目的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四、填报志愿

  执行江苏省2019年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6月下旬填报志愿。

  五、录 取

  1.录取批次

  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为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采用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2.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遵照《宿迁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远程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计算机异地网上远程录取。

  六、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考试院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省考试院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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