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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艺术类招生章程 青岛滨海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青岛滨海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已公布,本科招生专业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专科招生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

  青岛滨海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

  2、学校代码:10868

  3、学校地址: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4、邮政编码:266555

  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7、办学理念:

  办学宗旨: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

  育人理念: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

  8、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心,山海相间,气候宜人,空气清新,宜学宜居。学校占地1200余亩,建有69栋大楼的功能楼群,建筑总面积7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7亿元,总资产42亿多元;已建图书馆3座,纸质藏书198.95万册,电子图书140余万种(16TB),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有200人以上座位学术报告厅6个和1600座的礼堂1个;建有13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0个校企一体化实体校内实习基地和13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有1.35万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万平方米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珠山大饭店、青岛市建设标准最高的实验室——精准医学与保健研究中心;占地226亩、总投资20亿的三甲标准青岛军民融合医院(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建设正在加紧推进,学校大珠山校区正在依规划加速建设步伐;建有综合运动场2个,篮球场15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8个,羽毛球场12个,室内体育馆1个,25m×50m泳池游泳馆1个,形体训练厅1个;学校综合实训基地—1.4万平方米的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内设陶瓷馆、中外油画馆、中国字画及根雕馆、科技馆、校史馆、教育史馆、宇宙馆、世界动物标本馆、海洋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科普教育基地;校内建有四个人工湖,春来垂柳绕湖,夏来荷花满塘,秋来丹桂飘香,冬来冰瀑悬挂,校园风景如画。

  9、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1497人,专任教师1142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924人,教授99人、副教授329人,教师硕博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91%。另有兼职教师30余人,美、澳、英、意、法、西、俄、韩、日...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艺术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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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艺术类招生章程正式公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各专业文理兼招,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3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4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十条 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考生只能在本人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 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生批次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文理兼招,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章 专业课考试

  第十六条 学院认可各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考生成绩达到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 宁夏本省区录取艺术类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宁夏本省区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第十九条...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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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4月3日已公布,2019年在浙江、江苏、安徽招生,大家可以查看各个专业的招生计划!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如下:


层次

专业(类)名称

计划数

选考科目

省份

本科

...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云南财经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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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财经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招生省份、专业和计划

  2018年面向云南、陕西、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江苏、湖北、福建、浙江十个省(市)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河北、福建三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云南省: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四川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四川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四川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实施投档,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

  6.重庆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重庆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成绩位次从高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江苏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8.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

  9.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顺序录取;

  10.山东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12.陕西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3.若本招生章程与各省(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不符,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秋实楼102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65197774 65178884

  4.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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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

  2.今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三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国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共七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共四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国际学院招生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类,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上述三个学院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4.我校艺术类招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5.若本招生章程内容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国际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zsb.yn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联系电话:0871—65033819,65032173,65939873

  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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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普通高考普通类、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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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普通高考普通类、艺术类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高校基本情况

  高校代码:13748(国标代码)

  高校全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市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无锡市职教园内)(邮编214153)

  二、录取规则:

  1、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4、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不限

  5、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要求执行。

  6、专业加试要求: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7、投档原则及方法

  文科类、理科类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同分排序原则:在投档过程中,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采取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之和顺序投档,如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8、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为基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2018级新生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类文科专业4700元/人•年;普通类工科专业53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培养)专业7100元/人•年;

  2、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

  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五、奖、助、贷政策

  1、学院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2、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受奖、受助面达70%。

  3、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有100多名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5、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在我院设立“君远班”助学奖,每年资助90名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合作企业在我院设立冠名班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

  6、在新生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8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艺术类招生章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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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8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2018年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443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地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

  北校区:齐河齐晏大街699号,邮编:251100。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1971年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198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校四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校设有济南校区、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67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15个教学院部,开设18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涉及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以工学、农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现有专任教师51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教师15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6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1名,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专家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1名,山东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3名,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1名,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3名。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3.65万册,电子图书2085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41万元,建有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国土测绘实训中心、物流工程实训中心、机电工程综合实验室等81个实验室、实训中心,103个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秉承“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全方位加强内涵建设。现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及省级教改、特色专业7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山东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2个。2010年以...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艺术类招生章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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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854985 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5.1㎡;生均宿舍面积7.8㎡;生师比20.1;专任教师1484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50.07%,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81.54%;教学科研仪器总值38796.8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070.8元;图书237.38万册,生均图书79.2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且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我校艺术类无预留计划。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年)科类学位授予门类学费(元/生·年)

  130310动画4文史艺术学9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与奖贷困补政策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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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艺术类招生简章 浙江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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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科技学院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和教育部、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精神,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留学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内),安吉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原则上,2018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表演专业学生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区就读。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

  第九条 学校及学院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鲜明特色的省属公办院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学大学、西海岸应用科学大学共同举办有浙江省首个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学校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对德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汉语国际教育、车辆工程、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计20余个;设有本科专业55个,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专业通过“华盛顿协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土木工程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艺术设计、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1800余名,其中学历留学生1200余名。学校在德国、罗马尼亚合作建立海外孔子学院2所,其中1所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中前列,是“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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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艺术类招生章程 渤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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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大学2018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渤海大学松山校区(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3-8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9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2平方米;生师比18.4;专任教师129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9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928.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51.38元;图书282.4万册,生均图书109.1册。(以201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就业等情况确定,无预留计划。

  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0000

与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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