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经济知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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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公共基础经济知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预告解除:劳动者无过错,但因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导致不能再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提前30天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无过错解除、即时解除:劳动者被迫辞职,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经济型裁员:经济性裁员时,有经济补偿

  5.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6.其他。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务员公共基础经济知识:剩余价值理论

  恩格斯曾经评价马克思一生有两大贡献: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和唯物史观。其中剩余价值理论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比较常见的考点,同时也是比较难的考点。因此剩余价值理论的知识点也成了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见的考点之一。

  一、剩余价值的定义

  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资本主义生产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其生产过程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即价值增值过程。

  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

  绝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超额剩余价值是指个别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是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比一般资本家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三、真题再现

  1.(单选)下列关于剩余价值理论说法错误的是( )。

  A.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剩余价值是在劳动力的消费过程中产生的

  B.绝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剩余价值

  C.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D.超额剩余价值是指个别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是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高于社会价值而比一般资本家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四、参考答案

  1.【答案】D。解析:超额剩余价值是指个别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是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比一般资本家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剩余价值是在生产阶段产生的,也就是对劳动了的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公务员公共基础经济知识:公司的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生活当中我们一提到公司,大家肯定首先想到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却有很多人却不知道到底有哪些区别,首先两个公司都是属于以营利为目的,并且会给股东分红的营利法人,所以都拥有法人资格,在民法中我们是把法人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所以我们这里的有限两个字是指股东的责任有限,而公司本身的责任是无限的,自己在外面欠的钱就需要自己承担还到破产为止,例如公司在外面欠了100万,而公司只有50万,那么公司就需要把所有的钱用来还债,破产后还有50万的债务没有还清,那么股东需要还50万吗?是不需要的,因为股东都是有限责任,那么股东的有限责任怎么去理解,因为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最大的区别还是出资方式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出资的方式占股权,例如成立100万的公司,张三出资50万,李四20万,王五30万,那么股东就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就不是以出资的方式,而是 把公司的资产分为等额的股份,你买多少股就是占多少股的股东,所以股东就以其所持的股份为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用全部的资产承担。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上市,但是两种公司形式在满足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

  这是以公司的组织系统为标准划分,母公司是指通过掌握其他公司股份从而实际上控制其营业活动的公司;子公司是指受母公司控制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所以子公司虽然是受母公司控制,但是它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在自己的债务上他自己承担,母公司是不用替它还的,只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一般母公司也是占比很大的大股东。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是指首先设立或者同时设立,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分公司是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只是总公司的分支而已,自己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说白了一旦分公司欠钱,总公司就需要替它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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