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计划书范文【篇1】
一、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60周岁。
二、保险责任:
1、护理保险金108%。
2、疾病身故保险金108%。
3、老年关爱保险金108%。
4、意外身故保险金108%。
三、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分为趸交,最低10000元。
四、保险金领取:
满五年可以一次性领取、可以转存。也可以按月或按年部分领取。
五、产品特点:
1、绿色通道+健康管理+超值保障
2、月月计息、复利滚存、存取灵活。
六、保险利益演示:
李某一次性缴纳10000元,按现年利率5.8%计算,5年他养老帐户上有现金13112元、xx17332元、xx22914、xx30299元、25年40047元、30年52868元。一直到70周岁,只要帐户里面还有钱,不管领没领、领了多少,剩余的一直按定期存款月月计息、复利滚存。保证您的最低收益!
健管计划
保费
基础
项目
赠送项目
1万-5万
健康通讯(4期)、健康短信
健康咨询热线
健康讲座A
5万(不含)-10万。
预约服务卡、健康讲座A。
10万(不含)-50万。
健康体检A、健康评估(网上)、预约服务卡、健康讲座B50万以上。
健康体检B、健康评估(网上)、预约服务卡、健康讲座C、异地绿色通道服务。
绿色通道:彰显你的尊贵、呵护更贴心!
每天都有人在拒绝保险,每天都有人在办理!
每天都有人在怀疑保险,每天都有人收益!
人生最大的无奈是未能及早规划已经创造的财富;人生最大的痛苦是壮志未酬却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人生最大的悲哀是难得长寿却没有足够的养老金;人生最大的遗憾是来不及留给家人足够的生活费。为了我们能不被这些问题所困扰,为了减轻孩子以后的负担,我们要尽早。
合理地做好财务规划。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保险公司
理财计划书范文【篇2】
回首20xx年工总行制定的“20xx服务价值年”和“创建客户最满意银行”工作中,本着紧紧围绕这个主题思想去做好自己本分事情。工作重点目标是本着网点中间业务收入和经营目标为20xx年工作风向标,做好银行与客户之间桥梁作用。不断充实自己的工作能力,用专业知识赢得客户遵从,用细致周到服务留住客户,为网点整体业绩提升多尽一份力量。
20xx年学习业务知识方面取得的成绩:在拥有保险、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总行信贷a类资格证书、总行个人客户经理资格证书、以及afp资格证书,目前还执着与cfp理财师考试中。本人继续努力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写理财专业文章。今年工行xx网站原创舞台有我关于理财、保险、基金、案例等十多篇专业文章,在九月现代xx银行杂志中以工总行理财支持团队身份发表保险专业文章。在金融理财师持证人期刊中也发表十余篇理财文章。每周二或四晚上利用qq群做好工总行理财团队基金宣传学习活动,通过与各家基金公司学习机会,懂得了很多理财知识,对做好基金营销起到促进作用,有几只重点基金营销在分行排名前三名,有的基金超额完成400%。为本网点和支行做出理财师应有的贡献。
20xx年工作中营销理念的改变:日常工作中不是坐等领导下达命令而是主动积极配合网点领导做好各项营销工作,及时把握好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营销方向和任务指标。利用下班晚上和公休时间,勤于学习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给网点领导提供好的参谋建议,与网点领导配合默契,按照上级风向标做好本网点营销理财工作。
个人在营销中的理念:我不是推销卖给客户银行产品直销人员;而是我帮助客户买好银行理财产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的银行理财师。简单说:我不是卖产品,而是帮助客户买产品。只是这一买一卖一字之差意思就截然不同,工作心态的不同;工作效果必然不同。由被动变为主动,主动寻找目标客户之后帮助客户找到适合的理财产品,我的理财工作即为桥梁,让银行与客户双方皆大欢喜的工作。
20xx年做好本网点优质客户数量的提升:在管理网点300名客户中有理财金卡客户数量并不多,就把这项工作改变,做为上任理财经理首要解决问题。工作中通过耐心解答宣传引导我行客户标准,对开欲办理财金卡客户,的确起到很好的吸引力作用。经过辛勤努力20xx年网点开立理财金卡总数量410张,自己营销的业绩占70%以上。个人业绩从接手时,全行网点排名由194名提升到60名以内。三季度评为先进网点受到嘉奖。
20xx年工作业绩汇报如下:一年中常规理财产品营销金额1.1亿多元、灵通快线8500多万,工银货币基金1600多万元。今年分行指定重点营销基金任务指标全年完成股票型基金700多万元。20xx年一月至十一月为网点赢得重点营销积分4163.06份取得分行排名56名支行排名第一。今年支行组织xxxx公司营销训练营活动中取得排名第一成绩。
通过一年努力结果,由拥有几十户理财金客户,现在网点拥有理财金客户数量达到410多户,截止年底客户达到七星贡献有7户,六星71户,明年工作中争取发展100到150位六以上客户群,为网点综合客户素质提高勤奋工作。
理财计划书范文【篇3】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一)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本公司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二)若被保险人生存,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本公司每5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投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缴纳保险费总和的18%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8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首期祝寿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二、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投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三)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投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四)若按上述第(二)、(三)项的约定计算出的身故保险金数额小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则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第四条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的,则该红利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二、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2年内或本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身故;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八、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生理缺陷、残疾,但本公司在同意承保或复效时已知晓并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九、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以及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三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之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若未缴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本公司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本合同生效日同保险期间开始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时开始。
二、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时;
(二)本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按约定办理复效;
(三)被保险人身故;
(四)本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
二、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身故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限额。
三、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趸缴(一次性缴清)或限期年缴的方式,缴费方式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第八条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且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及其他责任免除的内容,并可以在合同订立时或投保人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公司解除本合同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时,可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为按均分或比例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已身故受益人或放弃受益权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同意。
三、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四、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伤害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迟延通知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十一条保险金和红利的申请与给付
本合同的保险金和红利按以下约定申请与给付:
一、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
(一)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留存于本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受益人可以通过本公司服务热线或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查询生存给付累积利率。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或祝寿金每年仅限一次,且领取金额不能超过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
(二)申领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由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4、受益人法定身份证明;
5、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
申领身故保险金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4、受益人法定身份证明;
5、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6、如为意外伤害所致,须提供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8、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9、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若申请人与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三、红利:
(一)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的红利账户,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投保人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情形时,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
(二)申领红利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由投保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红利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四、如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红利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法定身份证明等资料。
五、本公司收到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如无特别约定,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六、本公司自收到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七、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保险金申领人应于知道前述情况后30日内全额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二条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经投保人书面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本息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未能偿还的,当贷款本息、其他各项欠款本息之和达到保险单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保单质押贷款须填写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本合同保险单、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及投保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办理。
第十三条减额缴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将本合同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变更减额缴清保险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金额。
减额缴清时,将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缴清的保险费,以变更当时的合同条件,减少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第十四条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首期以后分期保险费缴费日为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前一日。投保人应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方法缴付保险费。如逾期缴付,应补缴利息。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的,自缴费日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时起效力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参加红利分配,已分配的红利不予计息。
理财计划书范文【篇4】
一、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早日进入角色
工作理念不同,工作的效果就会有差异。在日常工作中,我会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准确把握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方向和任务指标,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怎样能做好”,变被动完成任务为积极主动工作。我的工作是服务客户,帮助每一位客户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帮助每一位客户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而不是单纯对客户推销银行的理财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我享受到的是让每位客户都能够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成就感,是银行与客户皆大欢喜的成就感。
二、做好渠道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单位是国有大型银行,在XX市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口碑,这为我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独有的便利条件。一方面,我会主动与老客户取得联系,掌握他们目前的情况和对于曾经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反馈,做到真正尊重客户,真正了解客户,想客户所想,知客户所需,将这一部分老客户转化为稳定的消费力量。另一方面,我会利用原来在证券公司的客户资源,开拓一片新的市场。在证券公司工作时,我凭借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真诚态度,与这些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也得到了这部分客户的信任。这些客户拥有十分巨大的消费潜力,相信通过我努力的讲解,他们将会成为我单位的黄金白银交易客户,为单位带来巨大的收益。
三、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
朱熹的《观书有感》中曾经写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句话也是我多年工作经历的感悟。仅仅依靠原有的客户群体,满足于曾经的成绩,是无法真正做好理财经理这份工作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积极地开拓市场,发展新朋友成为我单位的客户。一是要依靠老客户推荐新朋友,来自于亲戚朋友之间推荐是最容易让客户放心的,这部分客户因为有自己朋友的亲身经历会轻易地接受我们的产品,为此我要进一步巩固与老客户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友谊。二是通过产品推荐会等开放的平台来宣传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使一些潜在的客户主动走入我们的视野,继而依靠我单位科学多样的理财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使他们逐渐成为稳定的客户。这一次由我负责策划的理财社区活动产品推荐会就是一次很好的互动平台,相信这次活动的举办会为单位带来新的客源和更大的效益。
单位的形象需要每一个人来维护,单位的业绩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希望我的加入能够为单位注入新的活力,希望我的付出能够为领导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