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2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2012-05-09 14:53:42 湖北省
综合素质评价成录取依据
《改革方案》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向普通高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作为高校录取新生参考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应用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在自主招生中,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行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办法;二是高校招生录取时,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选拔新生参考依据。
襄阳四中高三教学主任周维认为,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参考之一,体现新课改不仅关注学生学习成绩,也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但综合素质评价只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作为高考录取参考依据意义有限。
语、数、综合新增选做题
今年,我省试卷继续实行“3+X”模式,语文、数学、英语3科为我省自主命题,文理综合、外语小语种(日、德、法、俄)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从公布的《考试说明》来看,语文科目突出了人文素养考查,新设置了探究能力考查题,默写题中新增选做题。理科数学在填空题中新设置了选做题。英语的词汇、完成句子和写作分值有所增加。
据介绍,理科综合各学科分值发生变化,物理为110分,化学为100分,生物为90分。文科综合取消了往年的跨学科综合试题,每道题只是学科内综合。文理综合均在主观题中设置了选做题。
周维介绍,新课改后各科教材分必修和选修,“新高考”顺应此变化,在主观题中设置选做题,每题针对一本选修教材命题。选做题的出现,增加了考生的阅读量,虽然只用选做一题,但每个题目都要作出思考判断。
周维认为,我省自主命题的语数外3科中,仅在选择题、填空题中设置选做题,保持了湖北卷长期以来“稳中求变”的特点,虽是“新课改”高考,但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有利于考生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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