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供水应急预案范文通用

2023-01-16 15:27:17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供水管网、设备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安全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到来前的安全保障工作,水厂上下应以高度责任感,把应急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责任人,用人统一指挥。适时安排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要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宿松县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内遭受洪涝灾害、雨雪冰冻、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和日食、山体塌方和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

  2、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联系电话:)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部门制定防台风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服务中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工作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突发重特大供水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工作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紧急警报阶段程序

  准备预报灾害在24小时内对本厂供水设施有何严重影响,或接到灾害紧急情况报警通知时,发布本厂防御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干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值班及信息记录,做好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及时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应急办公室立即召开灾害紧急救援动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电话、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到家告知等形式,将灾害消息及时告知全体职工。加强对救灾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制水一厂、制水二厂、污水厂、加压站危(旧)房、仓库,供电与电信杆及线路,各加压泵站和黎河公园等。

  6、安全避灾、突出转移。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各施工工地停工,黎河园关闭。

  7、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调度供应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生产调度室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按工作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制水厂、工程部、微控中心、技术开发部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水厂、加压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送水泵和水源取水泵损坏时,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厂部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利用蓄水池、高位水池等,保证居民部分供水。

  7、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水库、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厂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生产调度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调度室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厂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八、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和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和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x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3、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供水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三)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

  2、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报;

  3、编制全市供水应急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供水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

  4、监测、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

  5、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授权,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应急期间的工作职责

  1、建立内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供水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设立企业内部供水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应急措施方案;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序、高效、安全、妥善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保障我县经济稳固、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文件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系高青县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依据,适用于高青县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渠道、涵管等发生垮坝、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台风、雷电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主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5)消毒、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6)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7)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8)其他影响城市供水系统正常运行的事故。

  1.4突发供水事故分级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预计严重程度和事件可能影响的范围,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一般级(Ⅳ级)等四个级别。其中:

  1)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30%以上,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2)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20~30%,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3)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10~20%,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4)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

  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5~10%,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

  1.5工作原则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5.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充分发挥全体市民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会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问题处在萌芽状态时就得到解决。

  1.5.2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

  1.5.3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布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其他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1.5.4分级负责: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采取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2组织体系

  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设立高青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高青供电公司、事故发生地街道办分管负责人,以及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工作;(2)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3)指导和协调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5)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供水突发事故的调查;(6)负责审定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通报、报告;(7)向县政府报告供水事故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主任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见人,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水利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落实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2)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3)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4)指导供水企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5)发生供水事故时,负责甄别供水事故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6)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之间的联络,根据分工组织开展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7)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开展信息和通知发布,统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应急输水、调水和供水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故现场交通疏导;维护现场治安,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指导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账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实施水源周围环境检测,及时作出水源污染评估,制定水源污染应急处理方案,强化水源周围污染源的防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有关地下管线资料,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道路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供水和抢修的交通运输工具调集保障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公路抢通和恢复重建工作。

  县水利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组织和督导供水企业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调度城市供水水源,启动应急和备用水源,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企业避峰用水方案;依托水利工程实施调水引流、引清释污等措施,保证出厂水质达标;组织协调防汛抢险,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提供雨情、水情信息。

  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县内各商业企业做好瓶装水的储备、调配工作,组织县内各大超市将储备瓶装水集中送达指定地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供水水质卫生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进行支援。

  县应急局:参与协调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突发事故调查处理。

  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消防供水车辆对指定地点进行送水。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市场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的违法行为。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市政绿化特种车辆对指定位置饮水供应,限制或停止洗车场用水。

  国网高青供电公司: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抢修提供电力供应,为应急供水提供电力保障。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做好供水设施运行及管理工作,加大供水设施巡视巡查工作力度,科学合理调度城市供水;供水设备设施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供水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修设备保养维护和物资储备工作,接受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水公告和水质信息。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地街道办、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人员和物资,指挥实施抢险预案,确保实现应急供水目标。主要负责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对供水突发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尽快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

  2.5专家工作组

  指挥部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相关专业部门、供水行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分析研判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研究制定供水突发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对城市供水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建立完善日常供水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有效预防供水突发事故。

  (1)县水利局做好水源地、输水工程、水厂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企业要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4)供水企业要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系统的安全防范,实现供水水量、水压的实时监测,保证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要做好供水水质检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预防水质突发事件发生。

  (6)供水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厂和水质检测中心的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消毒间应设置回收和报警装置。

  (7)指挥部依托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水质抽检督察,为水质突发事件提供早期预警。

  (8)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9)指挥部指导供水企业完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2预警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县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供水突发事故级别,预警信息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故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3预警级别

  依据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红色(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橙色(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消除。

  3.4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

  接到报警信息后,县水利局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红色、橙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总指挥批准发布或解除,黄色、蓝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发布的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受停水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市政、供暖等部门以及工业用户进行专门告知,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的及时、广泛、有效。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4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程序

  4.1.1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获悉供水突发事件警报,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2指挥部办公室立了解事件发生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形成汇报,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1.3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让有关部门和群众做好充分准备,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1.4经指挥部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后,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指挥部进行协调指挥。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实施抢险、救灾等工作。

  4.1.5有关单位履行各自应急职责,按指挥部统一部署,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1.6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置、保安全”。

  4.2应急响应

  4.2.1分级响应

  红色预警响应(Ⅰ级)

  红色预警情况下,由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授权后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上一级政府、部门。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岗到位。县长主持成员会商会议,部署有关处置工作,各行动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橙色预警情况下,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由指挥部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成员到岗到位。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成员会商会议,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所有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前往应急第一线,现场指挥部负责协调所有成员单位的资源,确保抢险成功。

  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黄色预警情况下,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授权后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的应急抢险与指挥工作。

  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蓝色预警情况下,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供水企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实际需要,县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配合处置。

  4.3应急抢修及应急供水

  当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县有关部门应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对抢修现场提供物资、通讯、运输等后勤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4.3.1供水设施损坏引起的供水事件

  ①以专业抢修队伍为主,动员和协调一切社会力量,迅速抢修损坏的供电、供水、净配水设施及管网设施。

  ②组织安排各成员单位临时向无水或者低压区域送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③在最短时间内建立临时供应设施和取水点。

  ④在情况严重情况下可启动应急水源,包括水厂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

  ⑤供水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配辖街内水厂水量。

  ⑥根据自来水厂产量和管网情况,采取分时段供水。

  ⑦必要时限制或者停止其他行业用水。

  4.3.2水源水质或供水设施受到污染引起的水质突发事件

  ①水厂现有工艺不能解决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下令停止该水厂的供水。

  ②及时调度其他正常水厂的自来水或启用未受污染的备用水源,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饮用水。

  ③确认被污染的供水设施彻底断开。

  ④立即通知可能受其影响的用户。

  ⑤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发生的污染种类、污染范围、影响程度等情况。

  ⑥通知相关医院,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⑦通过消火栓和排水口等设施对污染管段进行排放、冲洗、消毒。

  ⑧加强对水源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确认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

  ⑨加强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情况。

  4.3.3储存间二氧化氯、臭氧严重泄漏导致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①迅速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全力抢救中毒人员并疏散人群,同时启动吸收装置。

  ②以专业抢修队伍为主,动员和协调其他社会力量,对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③切断泄漏源,控制事故发展,尽量缩小影响范围。

  ④向受影响居民临时送水,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⑤科学调度辖区内水厂产量,缓解供水需求。

  ⑥检测空气中有毒气体含量,确定对人体无危害后才能进入事发地。

  ⑦全面检查有关供水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方可恢复生产。

  4.4扩大应急

  4.4.1如果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以高青县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指挥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情况,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请求上级部门参与处置工作。

  4.4.2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县大部分地区,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严重,超出高青县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的,指挥部通过县人民政府,将情况立即上报省、市人民政府,由上级有关部门直接指挥或授权高青县指挥,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和外市应急资源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

  4.5社会动员

  4.5.1依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等级。在启动全县或部分地区城市供水应急处置时,由县政府批准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

  4.5.2全县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县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指挥部负责全县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4.6应急结束

  4.6.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6.2特别重大和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般和较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4.6.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由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5恢复重建

  5.1善后处置

  5.1.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5.1.2事发地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安民,安抚、理赔工作,有关部门和相应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赔付工作。

  5.1.3供水企业继续跟踪对源水、管网水水质的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处置。

  5.2调查和总结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参与处置的各部门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救援结束后一个月内,一般、较大供水突发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报指挥部办公室;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

  6附则

  6.1本预案由县水利局牵头拟定,由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并报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6.2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4)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四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一、四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铜管泄漏,紫铜管与钢瓶连接处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厂长和供水热线。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班长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运行班长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厂长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运行班长和机电维修班长

  二、三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线泄漏,加氯设备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公司分管经理、公司总经理和供水热线。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分管经理到达现场,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参与抢修,发布停水信息,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分管经理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总经理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和分管经理

  三、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钢瓶阀门和丝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钢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钢瓶瓶身轻微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和供水热线。公司总经理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向市建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建设厅报告,向用户发布停水信息。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公司总经理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厂长及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调度东城水厂加大供水量,打开连接阀门,向城区供水;与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热线,向上级领导报告。

  抢修责任人:公司总经理

  四、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钢瓶大量泄漏,液氯钢瓶瓶体开裂,遇热源引起爆炸,有人员伤亡。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和供水热线。公司总经理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市建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建设厅报告,请求启动市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的指挥下组织抢修,救治伤员,向用户发布停水信息。通报市啤酒厂。

  3、抢修措施

  公司总经理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厂长及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调度东城水厂加大供水量,打开连接阀门,向城区供水;与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络。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热线,向上级领导报告。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5)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强寒潮天气,市自来水公司于1月19日正式启动公司级冬季防冻应急预案,并传达至全体职工。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防冻保温意识。

  通过“镇江供水”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MY0511梦溪论坛百姓话题、968899客服热线语音提示、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电视台滚动字幕、电台八大频率等多种形式发布用户“低温防冻”提示,定向发送防冻温馨提示短信20余万条,通知物业公司和社区做好楼道门窗、管道井检查门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和巡检工作,通知有高层的物业公司及时关闭高层水表井管廊附近的门窗,在各生活小区、自然村张贴防冻温馨提醒。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厂、泵站运行安全。

  对供水管网主干管、过河管道、老旧管道及消防、排气阀等供水设施进行重点巡检并做好防冻保温工作,增加巡检频次和力度,确保管网输送安全。

  三、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到位。

  充分考虑严寒天气及春节的影响,加强抢修力量调配,增加人员和抢修设备,保证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统一调配公司车辆并集中调度安排,储备足量的水表、管材及管配件。

分享

热门关注

励志治愈的句子(收藏62条)

励志治愈句子

读自我与本我心得800字(精选8篇)

自我心得

向警察致敬的朋友圈文案

警察致敬文案

2023植树节倡议书范文(精选5篇)

倡议书

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报告大全20篇

师德师风自查报告

抗旱保供水应急预案模板通用5篇

抗旱的应急预案

[荐]应急工作预案通用

应急工作预案

[荐]学校疫情应急预案2500字通用

学校疫情应急预案

[荐]学校疫情处置应急预案(通用9篇)

学校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荐]机房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机房火灾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