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4年起取消奥数省级获奖和随迁子女的加分项目

2012-05-16 16:22:56 江西省加分获奖

2014江西取消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加分项目
 22日,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下发《江西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意见》总体为“两不变”和“一调减”。“两不变”一是2011~2013年执行的高考加分政策不变,仍维持我省正在执行的高考加分项目;二是加分工作流程不变,继续执行享受高考加分考生资格逐级审核、层层公示制度。“一调减”是从2014年起,取消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和留学人才随迁子女的加分项目。

    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不加分

  22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针对普通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部分调整意见,总体为“两不变”和“一调减”。“一调减”主要是指从2014年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这表明奥赛今后将与高考逐步脱钩,同时也意味着明年起升入高中的考生在高考时将不再享受加分的优惠。

  据了解,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使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因此,我省2011~2013年仍维持正在执行的高考加分项目。

  考生资格逐级审核公示

  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招考办应逐级认真查验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按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并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公示的名单核定。“体育优惠考生”应按规定填报《体育优惠考生审核表》,并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凭省统一体育复试合格名单核定。其他优惠考生应填报《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单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发明创造等获奖者按教育部提供的名单,烈士子女凭烈士证书及考生与烈士相关联的户籍等佐证材料,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凭省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省台办证明,自谋职业士兵考生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和民政部门证明,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考生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明,由县(区)招考办审核造册。

  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2011~2013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011~2013年江西省高考加分项目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以下简称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20分: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20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20分: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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